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19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3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4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4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4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4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4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4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4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4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4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4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4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4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4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教育学院 学生分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管理学院学生分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医护学院学生分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分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中共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上级学联和共青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发挥好学院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听取、收集,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学院,帮助解决问题;
(五)加强与上级学联和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相互交流,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发展。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取得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籍并承认本会的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学生会一切权利属于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五)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本会会员,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支持本会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组织与责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和共青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修改学生会章程。
第九条 成立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它们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的组成分别为:主席团、综合事务部、文娱体育部、青年发展部。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在该学院会员的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 各学院学生会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的相应规定。
第十四条 各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的设置,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人 | 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联系各学生分会。 |
2 | 综合事务部 | 6人 | 负责筹备组织学生会工作会议;负责组织起草学生会有关文件文稿;负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等。 |
3 | 文娱体育部 | 6 人 | 负责文娱体育类学生活动策划。负责开展丰富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青年学生的课余生活,达到青年学生学习与娱乐互动的目的。 |
4 | 青年发展部 | 2 人 | 负责举办学风建设活动,开展学业发展和青年双创相关讲座,培训会,分享会等;负责宣传和动员参与逐梦计划、返家乡社会等实践活动,促进青年发展;负责组织“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负责策划法治、禁毒、防艾、自护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生权益类活动;开展朋辈心理互助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李思桦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大一 | |
2 | 徐敏艺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大一 | |
3 | 郑福利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大一 | |
4 | 邓湘源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大一 | |
5 | 郭明泉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大一 | |
6 | 杨琴 | 共青团员 | 医护学院 | 大一 | |
7 | 吴杰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大一 | |
8 | 赖松麒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大一 | |
9 | 李旑旎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大一 | |
10 | 杨畅 | 团员 | 医护学院 | 大二 | |
11 | 陈源星 | 团员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大二 | |
12 | 廖茜 | 团员 | 管理学院 | 大二 | |
13 | 刘小华 | 团员 | 教育学院 | 大二 | |
14 | 何世芬 | 团员 | 医护学院 | 大二 | |
15 | 吴曦 | 团员 | 教育学院 | 大二 | |
16 | 邓铭宇 | 团员 | 管理学院 | 大二 | |
17 | 杨俊哲 | 团员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大二 | |
18 | 苏云 | 团员 | 医护学院 | 大一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级主席团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3人,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二)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四)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最后两人或两人以上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六)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从不是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每年12月召开,2022年12月因疫情原因未召开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
正式代表应是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优先,大学期间获院系及以上表彰优先;
2.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成绩均无不及格现象;
3.具有带头作用,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质,在集体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能够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总数不低于全校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三)产生办法
正式代表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团组织指导下,按分配名额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推荐提名,在学院党团组织审查备案后,由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议结果将运用于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何欣怡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何欣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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