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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团委]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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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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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点击查看《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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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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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组成方案

四川文轩职业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4人,差额1人。

(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2. 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3.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 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6. 获得过国家、省、市、校等各级荣誉、表彰,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日下午,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在成都校区综合楼阶梯教室设主会场,在大英实践性教学基地1教116阶梯教室设分会场。党委副书记谢林见及各团总支书记出席会议,200余名学生代表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团委书记王文斌主持会议。

链接:http://tw.scwxzyxy.cn/post/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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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

正式代表应是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优先,大学期间获院系及以上表彰优先;

2.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成绩均无不及格现象;

3.具有带头作用,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质,在集体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能够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总数不低于全校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三)产生办法

正式代表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团组织指导下,按分配名额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推荐提名,在学院党团组织审查备案后,由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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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ichuanxuelian@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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